1.具本校學籍之境外生於在學期間參與本中心華語文檢定輔導班課程、出席率達100%、且於該學期報名TOCFL測驗者,頒發2,000元全勤獎勵金及補助當次測驗報名費用。符合條件者請於課程結束後一週內檢附申請表及相關佐證,繳至本中心辦公室。
2. 參與本中心華語文檢定輔導班課程,該學期報名及通過該等級或更高之TOCFL能力測驗,分別頒發以下之認證奬勵金,於測驗結束後45天內檢附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,繳至本中心辦公室:
3. 僅報名TOCFL測驗者,成績符合獎勵標準者,得依成績核發獎勵金,亦補助當次測驗報名費用。申請期限為每學年上學期 11月10日前,和下學期 6月15日前。
注意:
符合條件者請於規定期限內檢附申請表及相關佐證(正本:查驗;影本:證書、成績單、繳費證明),繳至本中心辦公室。
已通過特定等級者不得以同一等級成績重複申請奬勵金,違者將追回獎勵金並依校規懲處。
申領以一學期一次為限,同一級不得重複申請,亦不得降級申請。